本科学历、学位证明办理须知

关于教务处优化学历学位证明书办理流程的通知

 
 
本科学历、学位证明办理须知
普高本科的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
(一) 如有复印件,可持复印件到档案馆(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第9教学楼109室,电话27406444)加盖学校公章,
(二) 如无复印件,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出具相应的证明。具体办理方式如下:
1、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1)到学校档案馆(9楼109室,电话27406444)开具当年毕业证书名册单页;
(2)本人携带毕业证书名册单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一寸纸质彩色照片(底色不限,2001年以后毕业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彩色照片),本人签名的办理证明申请书(申请书格式不限,在其中写明联络方式);
(3)如委托他人办理,需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由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
2、办理时间、地点:
(1)接件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寒暑假、节假日除外);学历、学位证明书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电话通知领取。
(2)接件地点:教务处学籍科(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会议楼服务大厅17号窗口,电话27405191)
(三)网络学院的毕业生补办流程请咨询网络学院教务办公室,成教学院毕业的学生请咨询成教学院教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