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来校工作人员确认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工作程序

一、到校担任教学、科研、教辅、管理等工作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职人员,工作满一个月之后,可以向人事处师资建设科提交经过所在二级单位审核过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给予确认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到校担任教学、科研、教辅、管理等工作的具有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的教职人员,工作满三个月之后,可以向所在单位申请确认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本科和双学位毕业来校工作满一年之后,可以向所在单位申请确认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申请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职人员,将填好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1份和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交所在单位人事干部,填写好单位意见后报送人事处师资建设科。

五、待学校审批通过后,下发《任职通知》于所在单位。

六、毕业来校前曾工作过并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职员工,建议亦按上述程序重新确认相应专业技术系列的职务任职资格。

 

新来校工作人员确认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