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HOOL OF CHEMICAL 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安排2015.10.12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安排

根据天津大学工作统一部署,综合考虑学位论文答辩、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日程及毕业派遣等实际情况,我校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毕业答辩、学位申请与授予等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申请博士学位:化工学院博士盲审送审时间2015年11月6日截止。

1.化工学院答辩审批时间及答辩时间

2015年11月1日~12月12日

2.博士生成果认证网上提交时间

20151111日~128

3.博士生成果认证现场确认时间

20151210日前,根据成果认证系统反馈信息按时确认

4.研究生电子版论文提交时间

按评阅及答辩意见修改后提交至图书馆,20151216日截止

5.研究生论文存档回执盖章时间

按图书馆论文提交系统的相关说明

6.研究生向学位评定分委员提交学位申请材料,接受上会资格审核时间

2015年12月16日截止

7.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时间

20151217日~1223

8.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整理上报审议结果并进行系统操作时间

20151224日前

9.研究生院准备校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材料、打印学位证书开始时间

20151225

10.校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时间

201615日~18

11.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时间

2016111日~115

12.学位证书颁发及学位授予仪式举行时间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后,学校协调安排

二、注意事项

1. 各相关单位和研究生要严格遵守时间安排,任何手续逾期不能补办。

2. 学位论文必须在答辩后提交(图书馆论文提交系统只允许提交一次)。

3. 按申报系统要求填报,注意不要漏填“答辩委员会信息”及答辩时间、地点;双证研究生学位照片应与毕业照片一致,单证研究生自行上传照片时要保证清晰。

4. 所有答辩学生务必在答辩前一个月交齐学费。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

    2015826日~~~~~